年产30万吨钢渣及年处理矿渣120万吨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
时间:2024-07-12 | 浏览量:112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682号令)以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14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《年产30万吨钢渣及年处理矿渣120万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年产 30 万吨钢渣及年处理矿渣 120 万吨项目
建设单位: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粤桂(贵港)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
公示时长:20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联系电话:0772-3599777
项目名称:年产 30 万吨钢渣及年处理矿渣 120 万吨项目
建设单位: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粤桂(贵港)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
公示时长:20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署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联系电话:0772-3599777
附件:
1、验收报告表:公示版-年产30万吨钢渣及年处理矿渣120万吨项目
2、专家验收意见:专家组验收意见